【【重要活动】 本区召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 3月25日,本区召开2015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上海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 区委书记汪泓同志强调,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要把握大局大势,坚持正确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增强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统筹推进,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地生根;要强化阵地意识,坚持党管宣传,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区委副书记、区长方世忠同志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袁鹰同志出席,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礼福同志和副区长陶夏芳同志分别部署了今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和文化工作。(区创建办) 本区举行万名青少年清明祭悼革命先辈活动 3月25日下午,由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共同主办的“祭先烈、敬先贤、忆先人”——2015年宝山区万明青少年清明祭悼革命先辈活动启动仪式在宝山烈士陵园举行。本次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清明节祭悼革命先辈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进一步了解宝山革命史,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德,激发他们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满腔热情。 仪式上,Fun88网页版登录注册中小学生代表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肃立默哀。来自行知中学、宝山实验学校、宝山实验小学等中小学的学生代表分享了各自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言。区学联和红领巾理事会向全区青少年发出《继承先烈遗志、传承中华文化、争做时代先锋》倡议书,号召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清明祭悼先烈活动、学习先烈精神、继承先烈遗志,从小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祭悼启动仪式后,全区各街镇文明办将牵头组织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为期12天的清明祭悼活动,到宝山烈士陵园、姚子青烈士牺牲处、陶行知纪念馆、侵华日军罗泾大烧杀遇难同胞纪念碑、罗店红十字纪念碑、上海战役月浦攻坚战纪念碑、庙行一•二八淞沪抗战无名英雄纪念碑、徐克强烈士墓、顾村藻北小学纪念碑、陈伯吹先生墓地祭悼革命先辈。(区创建办) 【工作交流】 合力推进美丽生态罗泾建设 罗泾镇以“优美庭院”、“花园单位”评选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美丽生态罗泾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工作夯实基础。罗泾镇第三届“优美庭院”“花园单位”评选工作近日揭晓,潘桥村陆家宅4号等10户家庭获得“十佳优美庭院”称号、罗泾中学等10家企事业单位获得“十佳花园单位”称号。 一、多渠道广泛宣传。结合迎接市文明指数实地测评,组织镇创建办、市民巡访团等进一步细化“优美庭院”、“花园单位”评比标准,主动与《上海市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对标接轨。将“优美庭院”、“花园单位”评比条件、标准、时间等内容依托镇政府网站、文明创建宣传车、小区(村)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开始后,发放《告居民书》等评比宣传资料15000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手册15000份,邀请国家自然基金获得者刘志丹为全镇“优美庭院”、“花园单位”参评代表开设讲座,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二、多举措集中整治。把评选“优美庭院”、“花园单位”活动与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相结合,与镇拆违控违工作相促进。充分发挥村民、单位职工的主体作用,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志愿者200多人,开展5次专项整治行动,打扫室内卫生、整治卫生死角,拆除违章搭建,整齐村宅道路,清理沟渠淤泥,修补绿化面积,使村庄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单位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三、多形式组织评选。组织部分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村妇女干部及镇市民巡访团成员等组成4个评审小组,对镇域内近60家申报参加“优美庭院”、“花园单位”评选的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打分。专门设置公众票选环节,向镇域内的21个村、6个居委会、27家企事业单位发放选票近6000张,让广大村民群众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十佳”庭院和单位。同时通过“美丽生态罗泾”网络投票平台,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接受网友投票,网络投票总数超过2万,达到了全面宣传、广泛知晓、普遍参与、公平公正的效果,村民群众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得到有效提升。(罗泾镇) 【创建动态】 高境镇、罗泾镇合建村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镇”、“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高境镇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优化基础设施,美化市容环境,在连续五届成功创建上海市文明镇的基础上,今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镇”荣誉称号。罗泾镇合建村围绕着力打造农村新文化、新生活,着力建设农村新环境、新家园,着力培育农村新农民、新风尚三个方面,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全村的文明程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今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高境镇罗泾镇) 友谊路街道五年如一日坚持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自2010年文明交通行动开展以来,友谊路街道文明办着力营造“珍惜生命、文明出行”社会氛围,将每月25日作为交通文明志愿者集中行动日,组织社区志愿者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执勤,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乱骑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劝阻。今年3月25日一早,37个居民区150余位交通文明志愿者分别站在辖区30多个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以实际行动营造“珍惜生命、文明出行、遵守秩序、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在他们长期倡导下,友谊地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市民群众交通文明素养得到提升。(友谊路街道) |